項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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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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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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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-計畫案專任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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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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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取:1名(備取若干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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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資格 及薪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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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應徵資格:國內外復健諮商、特殊教育、輔助科技、物理治療、職能治治療、語言治療與聽力、早期療育、心理、輔導、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、所或學位學程畢業。
- 依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」規定之給薪標準:
- 學士/碩士畢業未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280俸點起,每月薪資39,284元。
- 學士畢業並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312俸點起,每月薪資43,774元。
- 碩士畢業並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328俸點起,每月薪資46,019元。
- 薪點折合率以教育部公告140.3薪點聘用。
- 上列標準皆須符合應徵資格所列之相關科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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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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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業務
-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行政業務
- 轉銜服務、輔導行政及生活協助業務
- 障礙學習輔具申請與管理業務
- 資源教室財產管理、經費核銷及網頁管理業務
- 教育部特殊教育計畫業務
- 協助諮商輔導組各項業務推展
-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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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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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履歷表及自傳
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
(三)其它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
(四)〈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〉
https://personnel.tnnua.edu.tw/p/406-1023-21103,r178.php?Lang=zh-tw
- 請將上述文件合併為一份PDF檔案,並於114年4月27日(星期日)前寄送至
E-mail:caixun@tnnua.edu.tw,信件主旨請註明:[您的姓名]-應徵南藝大資源教室計畫案專任人員。
- 聯絡電話: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06-6931351 謝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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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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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甄選方式與流程:採書面資料審查,擇優錄取通知參加面試(面試日期另以E-mail或電話通知),面試後擇優錄取正取一名,備取若干名並依序遞補,遞補期限自甄選結果公告次日起三個月內有效,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或函復。
- 預定報到日期:依實際通知日期辦理報到。
- 僱用期限:自正式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。試用期三個月,以一年一聘為原則,惟若未申請到教育部補助款時即終止聘用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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